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年度土地供地计划,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编号 | 位置 | 使用权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登政出[2025]7号 | 登封市卢店街道办事处,北侧紧邻郑登快速路,东侧距离规划省道235约1.8公里 | 33457.84㎡(合50.19亩) | 供燃气用地 | 50年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三、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30日内)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用地申请。
至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9月11日18时,此地块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协议方式出让改为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四、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登封市产业集聚区建设路13号
邮政编码:452470
联系电话:0371-62718887
联系人:贺老师
2025年8月13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