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自然资临复[2023]2号
河南万胜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使用临时用地的申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临时用地管理办法》(豫自然资规〔2022〕1号)及《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郑自然资发〔2022〕7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少林街道办事处耿庄社区农用地0.202467公顷,作为建设项目施工临时办公用房,使用期限止于2024年9月30日。
二、临时用地一经批准,要严格按照签订的临时用地协议约定,向被使用土地的村委支付临时使用土地的补偿费用,不得改变土地权属性质和用途,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三、临时用地期满后,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的设计复垦土地,复垦的土地经自然资源部门验收通过后,及时将土地交付于当地村委。
四、临时用地在使用期间擅自改变土地使用用途的,临时用地批复将自动失效,按违法用地进行处理。
此复。
2023年6月12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