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登封市2026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公告
登征收公告〔2026〕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6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6〕371号)批准,现需转用并征收宣化镇王村社区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总面积0.2439公顷的集体土地,作为登封市2026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转用并征收宣化镇王村社区1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土地0.2439公顷,作为登封市2026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6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6〕371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三、土地补偿费用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6年度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登征收公告〔2026〕2号)文件执行。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0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