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0-07-16 2020-07-16
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登政土〔2020〕72号)
    地块1用于商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2用于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3用于科教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4至地块8用于科教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告成镇人民政府、颍阳镇人民政府、少林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地块1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马庄村、西十里铺村、玄天庙村。位于少林河以南,大仙沟河以北,旅游环路(规划中)以东,滨河路以西;

地块2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告成镇曲河村。位于323省道以南,曲河村空地以北,青朱线以东,曲河村农村小路以西;

地块3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颍阳镇颍东村。位于颍西线以南,少康路以北,文颍路以西,依箔河以东;

地块4至地块8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耿庄村。位于少林大道(规划中)以南,南环二路(规划中)以北,禅武大道(规划中)以西,碧溪路(规划中)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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