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0-09-10 2020-09-10
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登政土〔2020〕93号)
地块1用于文物古迹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2至地块5用于科教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6用于文化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7用于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8用于住宅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9用于商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卢店镇人民政府、东华镇人民政府、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少林街道办事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块1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卢店镇景店村。位于乡间路以南,景店村庄以北,S316省道以西,景店农用地以东。

地块2至地块5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少林办马村。位于登封大道以南,大禹路以北,塔沟武校以西,碧溪路以东。

地块6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东华镇王村。位于郑登快速路以南,王村村庄以北,少林河以西,207国道以东。

地块7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大金店镇顾家河村、雷村。位于207国道以南,323省道以北,西河村庄以西,207国道以东。

地块8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嵩阳办守敬路居委会。位于少林大道以南,电视台以北,水厂以西,守敬路以东。

地块9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封市中岳办韩村。位于少林路以南,汉阙路以北,韩村加油站以西,锦鹏大厦以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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