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2-01-10 2022-01-10
公告 登政土〔2022〕2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地块1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2用于教育科研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3用于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4、5用于教育科研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6、7、8、9、10用于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11、12用于教育科研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13、14、15、16、17、18、19用于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20用于道路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21、22用于居住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嵩阳街道办事处、东华镇人民政府、少林街道办事处、中岳街道办事处、大冶镇人民政府、卢店街道办事处、唐庄镇人民政府、大金店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地块1位于嵩山少林武术职业学院以东、农村道路以西、金屑河以南、郑登快速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嵩阳街道办事处北旨村。

地块2位于王村社区以东、嵩阳路以西、网球中心以南、郑登快速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华镇王村。

地块3位于南环二路以南、郑少高速以北、民生医院以西、苹果园安置小区以东,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嵩阳街道办事处苹果园社区(原苹果园居委会)。

地块4、5位于碧溪路以东、塔沟武校以西、登封大道以南、大禹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少林街道办事处弘武街社区(原马庄村)。

地块6位于行政审批中心以东、天中路以西、新店新村以南、少林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新店居委会(原新店村)。

地块7、8、9、10位于东庄头村以东、槐北路以西、铝石坑以南、登白线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冶镇东庄头村。

地块11、12位于月河路以东、S237以西、北环路以南、建设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卢店街道办事处卢北村。

地块13位于G207以东、顾家河以西、G343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金店镇金东村、朱家坪村、袁桥村。

地块14位于G207以东、顾家河以西、G343以南、金东村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金店镇金东村、朱家坪村。

地块15位于焦河以东、郭阳线以西、世纪东方大酒店以南、少林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焦河口社区(原交河口村)。

地块16位于农村道路以东、焦桐高速以西、登封市玉达耐火材料厂以南、蛟马岭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焦河口社区(原交河口村)。

地块17位于焦桐高速以东、金勇木业以西、北环路以南、农业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卢店街道办事处卢北村、唐庄镇张村。

地块18位于农村道路以东、龙泉路以西、陈村以南、北环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唐庄镇张村。

地块19位于东庄头村以东、炮石线以西、登白线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冶镇东庄头村、垌头村。

地块20位于建业嵩岳府以东、中岳文化公园以西、少林大道以南、颍河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中岳庙居委会(原中岳庙村)。

地块21位于阳城安置区一期以东、新北线道路以西、郑少高速以南、登告线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东十里社区(原东十里铺村)。

地块22位于疾控中心以东、天中路以西、颍河路以南、郑少高速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新店居委会(原新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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