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级
2022-06-13 2022-06-13
公告 登征收公告〔2022〕9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地块1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2用于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3用于交通场站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4用于工业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5、6用于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7、8用于区域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地块9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颍阳镇人民政府、东华镇人民政府、中岳街道办事处、石道乡人民政府、告成镇人民政府、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地块1位于农村道路以东、裴塘村以西、G343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颍阳镇裴庄、夏庄村。(西水东引净水厂)

地块2位于杨寺庄村以东、农村道路以西、颍河以南、中泰瓷业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华镇杨寺庄村。(弈康二期)

地块3位于下刘家沟以东、登唐线以西、郑登快速路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东华镇赵沟村。(东华增减挂已批回地块)

地块4位于花楼路以东、郭阳线以西、城市道路以南、城市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中岳街道办事处花楼社区、焦河口社区。(三一重工)

地块5位于四方沟村以东、农村道路以西、后河以南、G343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石道乡范庄村。(伊薛天然气项目石道阀室)

地块6位于农村道路以东、东范店村以西、青朱线以南、G343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告成镇范店村。(伊薛天然气项目告成站)

地块7位于农村道路以东、G207以西、临白铁路以南、王堂村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金店镇安庙村、段东村。(登封市殡仪馆外迁)

地块8位于G207以东、土门口村以西、李家沟村以南、山坡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大金店镇李家沟村。(登封市殡葬设施)

地块9位于农村道路以东、登封大道以西、大周封祀坛以南、少林大道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嵩阳街道办事处民族路社区。(大周封祀坛配套设施)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