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3-03-21 2023-03-21
关于宣化镇2023年未进行土地征收的情况说明
地块1、地块2用于工业用地,地块3用于公用设施用地。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登封市人民政府组织宣化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地块1位于农村道路以东、佛垌河以西、兴阳线以南、佛垌河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宣化镇朱垌村。

地块2位于佛垌河以东、农村道路以西、兴阳线以南、农村道路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宣化镇朱垌村。

地块3位于农村道路以东、山坡以西、山坡以南、宣化镇实验幼儿园以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宣化镇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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