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征收公告〔2023〕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2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批复》(豫政土〔2023〕922号)批准,现需征收嵩阳街道苹果园社区总面积0.7526公顷的集体土地,作为登封市2022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嵩阳街道苹果园社区集体耕地0.3844公顷、林地0.3099公顷、其他农用地0.0583公顷,作为登封市2022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2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23〕922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三、土地补偿费用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2年度第二批增减挂钩项目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登征收公告〔2022〕15号)文件执行。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积极配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