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封市林业局) 县级
2024-10-12 2024-10-12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登封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 建设用地的公告

    登征收公告〔2024〕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752号)批准,现需转用并征收中岳街道韩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积共计0.2023公顷的集体土地,作为登封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现公告如下:

一、转用并征收中岳街道韩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积共计0.2023公顷,作为登封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24〕752号)所批复的用地范围为准。

三、土地补偿费用按照《登封市人民政府关于登封市2023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登征收公告〔2023〕30号)文件执行。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

 

积极配合,确保征收工作顺利进行。

特此公告。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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