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登征收公告〔2025〕6号
为加快城镇化建设进程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登封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21 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登征收公告〔2024〕22号);于2024年11月25日发布登封市2024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登征收公告〔2024〕26号)。
由于该次未能在2024年上报,现需对批次名称进行变更,将“登封市2024年度第二批乡镇建设用地”变更为“登封市202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前期程序材料不再变更。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