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基层政务公开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封市林业局) 县级
2025-06-03 2025-06-03
公告 登征收公告〔2025〕11号
登封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经研究,现就拟征收土地发布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1位于岚坪村以东、券门水库以西、上西沟村以南、二岚沟村以北,属白坪镇二岚沟村集体土地。

拟征收地块2位于嵩阳书院以东、崇福宫以西、山坡以南、环嵩山旅游公路以北范围内,嵩阳街道嵩溪园社区集体土地

拟征收地块3、4、5位于汉华嵩山院子以南、郑少洛高速公路以北、环嵩山旅游公路两侧范围内,大金店三王庄村集体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地块1用于煤矿风井项目建设,属能源类项目配套设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土地情形。

拟征收地块2-5用于风景名胜区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我市将组织白坪镇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市将由拟征收土地所在的白坪镇人民政府、嵩阳街道办事处、大金店镇人民政府,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7日。

特此公告。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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