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 (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意见》(郑政〔2020〕7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登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登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登双随机办〔2024〕1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1)及《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1、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2、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附件1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 责任 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牵头 科室 | 检查依据 |
1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监督检查 | 控规编制单位 | 1. 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2.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 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城乡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2.《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可以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一)因总体规划发生变化,对城镇布局和功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二)基础设施或者公共利益难以满足城镇发展需求,且不具备更新条件的;(三)因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国家、省、市重大建设工程或者重大工程建设需要修改的;(四)经组织编制机关组织论证,认为确需修改的。 |
2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监督检查 | 控规修改编制单位 | 控规修改必要性、可行性论证是否符合规定。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 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序号 | 责任 单位 | 抽查 事项 | 检查 对象 | 检查内容 | 事项 类别 | 检查 方式 | 牵头 科室 | 检查依据 |
3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履行检查 | 我市所有持证矿山 | 1.《矿山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是否在适用期内; 2.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提取使用情况;3、矿山履行年度生态修复义务情况;4、矿山履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专业机构核查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土地复垦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
4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测绘资质巡查 | 测绘资质单位 | 1. 测绘资质单位的资质条件是否与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保持一致; 2.是否存在从事测绘活动因泄露国家秘密被国家安全机关查处的情况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确权登记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测绘活动。从事测绘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测绘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测绘作业证件。 |
5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建设工程(建筑)规划核实检查 | 已规划核实通过的项目 |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土地核实测绘成果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建设项目监管科 | 郑州市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规划核实管理规定第三十四、三十五条之规定。 |
登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计划
序号 | 任务名称 | 抽查事项 | 牵头科室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抽查频次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建设工程(建筑)规划核实检查 | 规划核实成果质量检查 | 建设项目监管科 | 已规划核实通过的项目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一年两次 | 每次不低于20% | 2024年12月31日前 |
2 |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监督检查 |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监督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控规编制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检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5% | 2024年12月31日前 |
3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监督检查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监督检查 | 详细规划管理科 村镇规划管理科 | 控规编制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书面核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5% | 2024年12月31日前 |
4 | 测绘资质单位检查和测绘成果质量检查 | 测绘资质单位检查 | 确权登记科 | 甲、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 一般检查事项 | 实地核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10% | 2024年12月31日前 |
5 | 监督持证矿山企业履行年度生态修复义务 | 持证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编制情况; 持证矿山企业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使用情况; 持证矿山企业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程治理修复情况; 持证矿山企业年度地质环境监测情况。 |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 | 全市持证矿山企业 | 一般检查 事项 | 实地核查、书面检查 | 一年一次 | 每次不低于5% | 2024年12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