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水利局
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登水行许字〔2023〕第13号
许可事项:关于对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水许可新办的审批
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3年4月18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对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水许可新办的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国务院《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及第二十二条;《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05号)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岩溶水禁采区和限采区范围的通知》(〔2021〕31号)规定以及《郑州市嵩铂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表》,许可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公共供水达到前取用厂区附近自备井水源,仅限作为本项目工业、生活用水水源使用,取水地点为:登封市唐庄镇玉台村。该项目厂区附近自备井(地理位置:东经 113°9′49.64″,北纬 34°30′59.18″),取水方式为单井。
二、你单位用水环节为工业用水及生活用水。依据《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与城镇生活用水定额》(DB41/T385-2020)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产品“锂电池负极材料”用水定额未有明确规定,该材料主要成分为石墨,用水指标符合非金属矿物制品业用水定额-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石墨的用水定额 8.0m3/t(先进值)的要求。结合你单位提供的《河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中项目生产能力,核定你单位年取水总量为7.9640万立方米,有效期自2023年4月18日至2028年4月17日。
三、本项目退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场地原有化粪池+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作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
四、项目须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并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水资源保护的各项措施,促进水环境保护。
2.项目建设应全面采用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严格落实用水计量设施和监控系统,加强用水动态监控、计量和管理,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
五、你单位应加强应急防护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出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待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后,你单位应及时转换供水水源,此水源作为应急备用水源。
七、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取水总结、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税缴纳等相关工作。
八、依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实行取水许可告知承诺制的通知》豫水资〔2021〕26号文件要求,你单位应对项目取水情况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审查和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作出不实承诺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办理注销手续,并记入诚信档案。
九、涉及第三方水事纠纷由你单位自行解决。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