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交通局政务服务办事指南
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
客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二、实施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17号)第二十五条 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等承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实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注明经营范围。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还应当注明客运班线和班车客运标志牌编号等信息。
三、实施主体:
登封市交通运输局
四、申请条件或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1份;
2.营运客车道路运输证申请表1份;
3.安装动态监控设备证明;
4.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5.营运客车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6.客车类型等级评定表;
7.车辆45度角的彩色照片;
五、办理程序:
收件→受理→审核→决定→送达
六、承诺办理时限:
1天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八、办理地点:
郑州市登封市区(县)少林大道街道 1298 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16号窗口
九、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业务咨询电话:
0371-85038188
十一、投诉电话:
0371-62719990
十二、咨询方式:
可当面咨询也可致电咨询,或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登封站点查询.